中共蓬安县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公告发表时间:2017-07-13 00:00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,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从2017年7月10日起,县委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巡察组将分别对县发改局、县总工会、县环保局、县农工委(办)、县食药监局、县残联开展巡察工作。 一、巡察时间 原则上每个单位巡察一个月,根据巡察工作实际情况,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。 二、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(试行)》及其他党内法规,遵守党的纪律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,着力发现以下问题: (一)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,党的领导弱化、主体责任缺失、管党治党不力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阳奉阴违,拉帮结派等问题; (二)违反廉洁纪律,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等问题; (三)违反组织纪律,违规用人、拉票贿选、买官卖官,以及独断专行、软弱涣散、严重不团结等问题; (四)违反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,特别是基层干部为民服务吃拿卡要、冷硬横推、庸懒散浮拖,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; (五)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。 三、联系方式 1、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:县发改局 县总工会 联系电话:18783971399 电子邮箱:453575391@qq.com 2、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:县环保局 县农工委(办) 联系电话:18990783613 电子邮箱:1063463348@qq.com 3、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:县食药监局 县残联 联系电话:18781787668 电子邮箱:paxwdsxcz@163.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举报和反映,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中共蓬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|